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ju):
根據《關于整治醫療器械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公告》(2016年第112號)部署,按照《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4號)要求,總局組織對湖南國科恒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不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問題(詳見附件)。
請你(ni)局責令(ling)企業(ye)限期整改(gai),并(bing)監(jian)督企業(ye)切實整改(gai)到位。企業(ye)整改(gai)情(qing)況(kuang)及你(ni)局采取的監(jian)管措施須及時在你(ni)局網站上發布,并(bing)于(yu)2017年3月7日前將整改(gai)后復查情(qing)況(kuang)報(bao)總局醫(yi)療器械監(jian)管司。
聯系人: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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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jian):湖南國科(ke)恒康醫療(liao)科(ke)技有限(xian)公司不符合《醫療(liao)器械經營質量管理(li)規范》的問題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