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江西省為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發布了《公立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中國醫療器械梳理了其核心要點。供業內人士參考。
采購范圍
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的目錄范圍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類別:血管介入類、非血管介入類、骨科植入、神經外科、電生理類、起搏器類、體外循環及血液凈化、眼科材料、口腔科類等。
未列入網上集中采購目錄范圍的其他醫用耗材,由市、縣或醫療機構按相關規定自行組織采購。
采購模式
對高值醫用耗材中采購價格偏高、使用量大或使用相對集中的產品,實行以設區市為單位或醫療機構聯合集中招標采購,使采購價格趨于合理。也就是說這次允許二次議價,招標辦一個價,醫院還可殺價。
采購周期
原則上不少于壹年。
采購限價
限價依據主要參考:原衛生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全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成交候選品種價格; 2013年以來外省(市、區)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標價格;本省省、市級醫療機構現行的實際采購價。無限價依據的暫不納入醫療機構網上集中采購目錄。
同時規定:同一競價組產品不分企業限價,以該組企業中以下最低價格作為該組的限價:我省省、市級醫療機構實際采購價的最低價格;原衛生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集中采購成交候選品種價格、外省(市、區)集中采購中標價的最低價格,取上述兩者的低值作為限價。
限價在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網站上公示,投標企業對產品限價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通過平臺提出相關申訴。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組織專家核查后予以答復。限價經公示后納入網上集中采購目錄。
采購配送
生產企業是供應配送第一責任人,可以直接配送,也可委托平臺上已具備醫用耗材配送資格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配送。因醫療機構對生產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不予確認,導致醫用耗材不能正常采購配送使用,醫療機構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這點在各省采購中是比較少見。
目錄管理
網上集中采購目錄調整。根據醫用耗材的新上市及醫療機構的實際需求情況,由醫療機構提出申請和議定采購價格,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組織專家審核申請材料,審核同意后將新醫用耗材納入網上集中采購目錄庫中,并建立相關品目的新增及淘汰機制。
同時定期對網上集中采購目錄庫的限價進行動態調整;在網上集中采購交易中發現交易價格虛高的品種,經調查核實后按規定調整其網上最高限價。
工作步驟
2015年9月底前完成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建設;
2015年10月至年底,高值醫用耗材生產及配送企業報名申報,建立產品目錄庫。
2016年3月底前,組織醫療機構開展網上集中采購工作。
另外,企業應特別注意:凡被國家或我省衛生計生委列入不良記錄的企業,兩年內不能參與本次采購活動。
對于這次江西的耗材掛網采購,中國醫療器械認為:
1、這是一個沒有太多創新的省級耗材掛網招標方案;
2、降價仍然是大主流、大趨勢,江西如同其它省一樣,仍然強調降價、全國最低價。
3、掛網價格成為全國最低之后,對部分品種鼓勵醫院“帶量采購”“二次議價”,但很多醫院都存在“假帶量、真降價”,用量大的高值耗材將深受影響,左右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