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zheng)求《醫療器械檢驗(yan)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征(zheng)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食藥監(jian)科便函〔2014〕49號
2014年05月29日 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配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以下簡稱《條例》)的順利實施,根據《條例》第五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和總局“三定”關于“擬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并監督實施”的職能要求,我司組織起草了《醫療器械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請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討論,匯總有關意見并書面反饋我司。其他單位修改意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反饋我司。意見反饋時間截止至2014年6月27日。
聯 系 人:許慧雯,曹晨光
聯系電話:, 55601638
傳 真: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醫療器械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征求意見稿)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科技和標準司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