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pin)藥品(pin)監管總(zong)局關于印發境內第三類和進口醫療器械注冊審批(pi)操作(zuo)規范的通(tong)知(zhi)
食藥監械(xie)管〔2014〕208號
2014年(nian)09月11日(ri) 發布(bu)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規范境內第三類和進口醫療器械注冊審批工作,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和《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總局組織制定了《境內第三類和進口醫療器械注冊審批操作規范》,現予印發,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2014年9月11日
食藥監械管〔2014〕208號 境內第三類和進口醫療器械注冊審批操作規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