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醫療器械命名規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
2015年07月10日 發布 |
為加強(qiang)醫(yi)(yi)療(liao)器(qi)械(xie)監督(du)管理(li)(li),保(bao)證醫(yi)(yi)療(liao)器(qi)械(xie)命名科學(xue)、規范,根(gen)據《醫(yi)(yi)療(liao)器(qi)械(xie)監督(du)管理(li)(li)條例》,國家食(shi)品藥品監督(du)管理(li)(li)總局起草了《醫(yi)(yi)療(liao)器(qi)械(xie)命名規則(ze)(試行)》(征求意見(jian)稿),現向社會(hui)公(gong)開征求意見(jian)。有(you)關單位和公(gong)眾可通過以下途徑(jing)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jian): 1.登(deng)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進入首頁(ye)左側的“部門規章(zhang)草案意見征集系統(tong)”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ji)至:北(bei)京市西城(cheng)區宣武門西大街26號(hao)院2號(hao)樓(郵編10005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ju)法制司,并(bing)在信封上注明(ming)“《醫療器械命名規則》征求意見”字樣。 3.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you)件主題請(qing)注明(ming)“《醫療器械命名規則(ze)》征求(qiu)意見(jian)”字樣。 4.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至:。
醫療器械命名規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保證醫療器械命名科學、規范,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