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方案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實 施 者:
承擔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
臨床試驗類別:
臨床試驗負責人:
年 月 日
說 明
1、醫療器械產品在臨床試驗前,必須制定臨床試驗方案。
2、臨床試驗方案由醫療機構和實施者共同設計、制定。實施者與醫療機構簽署雙方同意的臨床試驗方案,并簽訂臨床試驗合同。
3、市場上尚未出現的第三類植入體內或借用中醫理論制成的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方案應當向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備案。
4、醫療機構和實施者應當共同制定每病種的臨床試驗例數及持續時間,以確保達到試驗預期目的。
5、臨床試驗類別分臨床試用和臨床驗證。
一、臨床試驗的背景 |
二、產品的機理、特點與試驗范圍 |
三、產品的適應癥或功能 |
四、臨床試驗的項目內容和目的 |
五.總體設計 |
六.臨床評價標準 |
七、臨床試驗持續時間及其確定理由 |
八、臨床試驗例數及其確定理由 |
九、選擇對象范圍、數量及選擇理由 |
十.副作用預測及應當采取的措施 |
十一、臨床性能的評價方法和統計處理方法 |
十二、受試者知情同意書 |
十三、各方承當的責任 |
臨床試驗人員 | 職 務 | 職 稱 | 所 在 科 室 |
倫理委員會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承擔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實施者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