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少妇张开双腿让我爽一夜_好男人日本社区www_久久夜色精品国产欧美乱_久久精品国产99久久丝袜

Hi,are you ready?
準備好開始了嗎?
那就與我們取得聯系吧
有一個醫療器械項目想和我們談談嗎?您可以填寫右邊的表格,讓我們了解您的項目需求,這是一個良好的開始,我們將會盡快與你取得聯系。當然也歡迎您給我們寫信或是打電話,讓我們聽到你的聲音!

格慧泰福(GHTF) | 高(gao)端醫(yi)療器(qi)械臨床注冊專家(jia)

24小時免費咨詢(xun)熱線:

400-9905-168

填寫您的項目信息

填寫完表(biao)單后,請點(dian)擊以下任意一種溝通(tong)方(fang)式:

我們的服務
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
 
《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局令第16號)
 
2004年08月09日 發布
 

  《醫療器械(xie)注冊管(guan)(guan)理(li)辦法》于2004年5月(yue)28日(ri)經(jing)國家食品(pin)(pin)藥品(pin)(pin)監督管(guan)(guan)理(li)局局務(wu)會(hui)審(shen)議(yi)通過,現(xian)予公布(bu),自公布(bu)之(zhi)日(ri)起施行。


                         二○○四(si)年八(ba)月九日


                醫療器械注冊(ce)管(guan)理辦(ban)法(fa)

                  第一章 總(zong)則

  第一條 為規(gui)范醫療(liao)器(qi)械的注冊管理,保證醫療(liao)器(qi)械的安全、有效,根據《醫療(liao)器(qi)械監督管理條例》,制定(ding)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min)共和國境內銷售、使(shi)用(yong)的(de)醫(yi)療器械均應當按照本辦法的(de)規定申請(qing)注(zhu)冊(ce),未(wei)獲準注(zhu)冊(ce)的(de)醫(yi)療器械,不(bu)得(de)銷售、使(shi)用(yong)。

  第三條 醫(yi)療器械注(zhu)冊(ce),是(shi)指依(yi)照法定程序(xu),對擬(ni)上(shang)市(shi)銷(xiao)售(shou)、使(shi)用的醫(yi)療器械的安全性(xing)、有效性(xing)進行系統評價,以(yi)決(jue)定是(shi)否同(tong)意其銷(xiao)售(shou)、使(shi)用的過(guo)程。

  第四條 國家對醫療器械實行分類注冊管理。
  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由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后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批準后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境外醫療器械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批準后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臺灣、香港、澳門地區醫療器械的注冊,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參照境外醫療器械辦理。
  醫療器(qi)械(xie)注冊(ce)證(zheng)書有效期4年。

  第五條 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制,相應內容由審批注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填寫。
  注冊號的編排方式為:
  ×(×)1(食)藥監械(×2)字××××3 第×4××5××××6 號。其中:
  ×1為注冊審批部門所在地的簡稱:
  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境外醫療器械以及臺灣、香港、澳門地區的醫療器械為“國”字;
  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為注冊審批部門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
  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為注冊審批部門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加所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的簡稱,為××1(無相應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時,僅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簡稱);
  ×2為注冊形式(準、進、許):
  “準”字適用于境內醫療器械;
  “進”字適用于境外醫療器械;
  “許”字適用于臺灣、香港、澳門地區的醫療器械;
  ××××3為批準注冊年份;
  ×4為產品管理類別;
  ××5為產品品種編碼;
  ××××6為注冊流水號。
  醫(yi)療器(qi)械(xie)(xie)注冊(ce)證(zheng)書(shu)附有《醫(yi)療器(qi)械(xie)(xie)注冊(ce)登記(ji)表(biao)》(見本辦法(fa)附件1),與醫(yi)療器(qi)械(xie)(xie)注冊(ce)證(zheng)書(shu)同(tong)時(shi)使用(yong)。

第六條 生產企業提出醫療器械注冊申請,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并在該申請獲得批準后持有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辦理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事務的人員應當受生產企業委托,并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熟悉醫療器械注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要求。
  申請境(jing)外醫療(liao)(liao)器械注冊的,境(jing)外生(sheng)產企業(ye)應(ying)當(dang)在中(zhong)國(guo)境(jing)內指定機(ji)構(gou)作為其代理人,代理人應(ying)當(dang)承(cheng)擔相(xiang)應(ying)的法律責任;并(bing)且,境(jing)外生(sheng)產企業(ye)應(ying)當(dang)委(wei)托中(zhong)國(guo)境(jing)內具(ju)有相(xiang)應(ying)資格的法人機(ji)構(gou)或者委(wei)托其在華機(ji)構(gou)承(cheng)擔醫療(liao)(liao)器械售后(hou)服務。

  第七條 申請注冊的醫療器械,應當有適用的產品標準,可以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制定注冊產品標準,但是注冊產品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注(zhu)冊產品(pin)標(biao)準應當依據國家食品(pin)藥品(pin)監(jian)督管理局規定的醫療器械標(biao)準管理要求編制(zhi)。

  第(di)八條 申(shen)請(qing)第(di)二類(lei)、第(di)三類(lei)醫療器(qi)械注冊,生產(chan)企業應當符合(he)國家食(shi)品(pin)藥(yao)品(pin)監(jian)督管理(li)局(ju)規(gui)定的生產(chan)條件或者相關質量體系(xi)要求。


               第(di)二章 醫療器械注冊檢測

  第九條 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認可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進行注冊檢測,經檢測符合適用的產品標準后,方可用于臨床試驗或者申請注冊。
  經國(guo)(guo)家食品(pin)藥品(pin)監(jian)督管理局會(hui)同國(guo)(guo)家質量監(jian)督檢(jian)(jian)(jian)驗(yan)檢(jian)(jian)(jian)疫總(zong)局認可(ke)的醫(yi)療器(qi)械(xie)檢(jian)(jian)(jian)測機(ji)構(gou)(以下簡稱醫(yi)療器(qi)械(xie)檢(jian)(jian)(jian)測機(ji)構(gou))目錄另行(xing)發布。

  第十條 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應當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認可的檢測范圍內,依據生產企業申報適用的產品標準(包括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生產企業制定的注冊產品標準)對申報產品進行注冊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尚未列入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授檢范圍的醫療器械,由相應的注冊審批部門指定有承檢能力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境(jing)外(wai)醫療器(qi)械的注(zhu)冊檢測執行《境(jing)外(wai)醫療器(qi)械注(zhu)冊檢測規定(ding)》。

  第十一(yi)條 同一(yi)注冊單元(yuan)內所(suo)檢測的(de)產(chan)品應當是能(neng)夠代表本注冊單元(yuan)內其他產(chan)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de)典型產(chan)品。

  第十二條 同一生產企業使用相同原材料生產的同類產品,如果生產工藝和預期用途保持不變,重新注冊時,對產品的生物學評價可以不再進行生物相容性試驗。
  同一生(sheng)產(chan)企業使用(yong)(yong)已經(jing)通過生(sheng)物(wu)學評價的(de)原(yuan)材料生(sheng)產(chan)的(de)同類(lei)產(chan)品(pin),如果生(sheng)產(chan)工藝保(bao)持不變(bian),預期(qi)用(yong)(yong)途保(bao)持不變(bian)或者沒有新增的(de)潛(qian)在生(sheng)物(wu)學風險(xian),申請注冊時,對產(chan)品(pin)的(de)生(sheng)物(wu)學評價可以不再進行生(sheng)物(wu)相容性試驗。

  第十三條 申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免予注冊檢測:
  (一)所申請注冊的醫療器械與本企業已經獲準注冊的醫療器械的基本原理,主要功能、結構,所用材料、材質,預期用途屬于同一類;
  (二)生產企業已經通過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或者已經獲得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認證,并且生產企業能夠提供經原企業生產條件審查機構認可的檢測報告;
  (三)所申請注冊的醫療器械與本企業已經獲準注冊并且已經通過注冊檢測的同類產品比較,未發生涉及安全性、有效性改變,或者雖然涉及安全性、有效性改變,但是改變部分和由其引起產品其他相關安全性、有效性變化的部分都已經通過了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檢測;
  (四)已經獲準注冊的本企業同類產品按照規定進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并且未發現嚴重不良事件;
  (五)已經獲準注冊的本企業同類產品1年內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
  (六(liu))境外醫療(liao)器(qi)械已(yi)經通過(guo)境外政府(fu)醫療(liao)器(qi)械主管部(bu)門的上市批準(zhun)。

  第十四條 申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重新注冊,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免予注冊檢測:
  (一)申請重新注冊的醫療器械與本企業已經獲準注冊的醫療器械的基本原理,主要功能、結構,所用材料、材質,預期用途屬于同一類;
  (二)生產企業已經通過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或者已經獲得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認證,并且生產企業能夠提供經原企業生產條件審查機構認可的檢測報告;
  (三)申請重新注冊的醫療器械與已經通過注冊檢測的原注冊產品相比較,未發生涉及安全性、有效性改變,或者雖然涉及安全性、有效性改變,但是改變部分和由其引起產品其他相關安全性、有效性變化的部分都已經通過了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檢測;
  (四)申請重新注冊的醫療器械在原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有效期內按照規定進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并且未發現不良事件;
  (五(wu))原注(zhu)冊醫療器械1年內無(食(shi)品(pin)(pin))藥品(pin)(pin)監(jian)督(du)管理部門產品(pin)(pin)質量監(jian)督(du)抽查不合(he)格記錄。

  第十五條 已經通過境外政府醫療器械主管部門的上市批準、對安裝場地有特殊要求、檢測困難的大型醫療器械,可以申請暫緩檢測,于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后再對產品進行補充檢測。
  根據前款規定申請暫緩檢測而(er)獲(huo)準注冊(ce)的產(chan)品,生產(chan)企業必須在首臺醫療器械入(ru)境后、投入(ru)使用前完成(cheng)注冊(ce)檢測。經(jing)檢測合(he)格后方可投入(ru)使用。

    第三章(zhang) 醫療器械臨(lin)床試(shi)驗

  第十六條 申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應當提交臨床試驗資料。
  臨床試驗資料提供方(fang)式執行《醫療(liao)器械注(zhu)冊(ce)臨床試驗資料分項規定》(見本辦法附(fu)件12)。

  第十七條 在中(zhong)國境內進(jin)行醫療器(qi)械臨床(chuang)試驗的,應當嚴格執行《醫療器(qi)械臨床(chuang)試驗規定(ding)》。

  第十八條 在中國境內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其臨床試驗資料中應當包括臨床試驗合同、臨床試驗方案、臨床試驗報告。
  (食品)藥(yao)品監督管(guan)理部門認(ren)為(wei)必要(yao)時,可以(yi)(yi)要(yao)求生產企業提交臨床試驗(yan)須知、知情同意書(shu)以(yi)(yi)及臨床試驗(yan)原始記錄。


              第四章(zhang) 醫(yi)療(liao)器械注冊申請(qing)與審批

  第十九條 申請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應當根據醫療器械的分類,向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相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應當填寫醫療器械注冊申請表,按照本辦法附件2、附件3、附件6、附件8或者附件9的相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當使用中文;根據外文資料翻譯的申請材料,應當同時提供原文。
  申請人提交的醫療器械說明書應當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
  申請人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全(quan)部內容的(de)真實性負責(ze)。

  第二十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后,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四)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予以受理。
  (食品)藥(yao)品監督管(guan)理部門受(shou)理或者不予(yu)受(shou)理醫療器械注冊(ce)申(shen)請(qing),應當出具加蓋(gai)本部門專(zhuan)用印章(zhang)并注明(ming)日期的《受(shou)理通知(zhi)(zhi)書》或者《不予(yu)受(shou)理通知(zhi)(zhi)書》。

  第二十一(yi)條 (食(shi)品)藥品監督(du)管理(li)(li)部門受理(li)(li)醫(yi)療(liao)器(qi)械注冊(ce)(ce)申請后,應(ying)當在本(ben)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i)定(ding)的期限(xian)內(nei)對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cha)并作(zuo)出(chu)是否給(gei)予(yu)注冊(ce)(ce)的書(shu)(shu)面(mian)決定(ding)。經審查(cha)符合規(gui)定(ding)批(pi)準注冊(ce)(ce)的,自書(shu)(shu)面(mian)批(pi)準決定(ding)作(zuo)出(chu)之(zhi)日起10個(ge)工作(zuo)日內(nei)發(fa)給(gei)醫(yi)療(liao)器(qi)械注冊(ce)(ce)證書(shu)(shu)。經審查(cha)不符合規(gui)定(ding)的,作(zuo)出(chu)不予(yu)注冊(ce)(ce)的書(shu)(shu)面(mian)決定(ding),并說明理(li)(li)由,同時(shi)告知申請人享有(you)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huo)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li)。

  第二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注冊的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注冊的決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注冊的決定。
  在對注(zhu)冊申(shen)請(qing)進(jin)行(xing)審查的(de)過程中,需要(yao)檢測(ce)、專家評審和聽證的(de),所需時間(jian)不計算在本條規定的(de)期限內(nei)。(食品)藥(yao)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jiang)所需時間(jian)書面告知申(shen)請(qing)人。

  第二十三條 未獲得境(jing)外(wai)醫(yi)療器械(xie)上市許(xu)可(ke)的境(jing)外(wai)醫(yi)療器械(xie),申請(qing)注(zhu)冊(ce)時,參照境(jing)內同類產品注(zhu)冊(ce)的技(ji)術審(shen)查要(yao)求執行(xing)(需要(yao)提交的材料見本辦(ban)法附件8、附件9)。

  第二十四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對醫療器械注冊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時,需要生產企業補充材料的,應當一次性發出書面補充材料通知。
  生產企(qi)業應當(dang)在(zai)60個工作日內按照通(tong)知要求將材料一(yi)次性補齊,補充材料的(de)時間不計算在(zai)(食品(pin))藥品(pin)監督(du)管理部門進行實質審查(cha)的(de)期限內。生產企(qi)業未能在(zai)規(gui)定的(de)時限內補充材料且沒(mei)有(you)正當(dang)理由的(de),終止審查(cha)。

  第(di)二十(shi)五條(tiao) 注冊申(shen)請(qing)(qing)被終(zhong)止審查的,在被終(zhong)止審查后(hou)的6個月(yue)內(nei)不得再次申(shen)請(qing)(qing)。

  第二十六條 生產企業對補充材(cai)料通(tong)知內(nei)容有異(yi)議(yi)的,可(ke)以在(zai)規定的時限內(nei)向(食(shi)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ti)出書面意見,說明理由并提(ti)供技術支(zhi)持材(cai)料,經(食(shi)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后作出決定。

  第二十七(qi)條(tiao) 醫(yi)療器械產品的注冊(ce)單元原則上(shang)以技術結(jie)構、性能指標和預期用(yong)途為劃分依據。

  第二十八條 作為部件注冊的醫療器械,申請人應當說明與該部件配合使用的推薦產品、部件的名稱、型號、規格。
  由已經獲準注冊的部件組合成的整機,必須履行整機注冊手續。
  以整機注冊的醫療器械,申請注冊時應當列出其主要配置。如果某個主要配置部件性能規格發生改變,整機應當重新注冊。
  以整機(ji)注冊(ce)(ce)的醫療(liao)器(qi)械(xie),其醫療(liao)器(qi)械(xie)注冊(ce)(ce)證書附表中(zhong)的“產品性能結構及(ji)組成”欄內所列出的組合部件在不改變組合形式和預期用(yong)途的情(qing)況下(xia)單(dan)獨銷(xiao)售(shou)的,可以免予單(dan)獨注冊(ce)(ce)。

  第(di)二十九(jiu)條(tiao) (食品(pin))藥(yao)品(pin)監督(du)管理(li)部(bu)門應當在(zai)行政機關的網站(zhan)和(he)醫療器械注冊(ce)辦公(gong)場(chang)所公(gong)示(shi)相應的醫療器械注冊(ce)所需的條(tiao)件、程序(xu)、期(qi)限、需要提交的全部(bu)材料的目錄和(he)申請(qing)書示(shi)范文(wen)本等。

  第(di)三十條 (食品(pin))藥品(pin)監督管理部(bu)門對(dui)醫(yi)療器械注冊申請(qing)進行審查(cha)時,應當公示審批過程和(he)審批結(jie)果(guo)。申請(qing)人和(he)利害關系(xi)人可以對(dui)直接關系(xi)其重大利益的事項提(ti)交書面意見(jian)進行陳述和(he)申辯。

  第三十一條 國家(jia)食品藥(yao)品監督管(guan)理局(ju)應當定期在其政府網站上(shang)公布已經(jing)獲準(zhun)注冊的醫療器(qi)械目(mu)錄,供公眾查閱。

  第(di)三(san)十二(er)條(tiao) 醫(yi)療(liao)器械(xie)注(zhu)冊(ce)申請(qing)(qing)直接涉及申請(qing)(qing)人與他(ta)人之間(jian)重(zhong)大(da)利(li)(li)益關系(xi)的(de),(食(shi)(shi)品)藥(yao)品監(jian)督管(guan)(guan)理部(bu)門(men)應當告知(zhi)申請(qing)(qing)人、利(li)(li)害關系(xi)人可以依(yi)照(zhao)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食(shi)(shi)品藥(yao)品監(jian)督管(guan)(guan)理局的(de)其他(ta)規定享有(you)申請(qing)(qing)聽證的(de)權利(li)(li);在(zai)對醫(yi)療(liao)器械(xie)注(zhu)冊(ce)申請(qing)(qing)進行審(shen)查時,(食(shi)(shi)品)藥(yao)品監(jian)督管(guan)(guan)理部(bu)門(men)認為涉及公共利(li)(li)益的(de)重(zhong)大(da)許(xu)可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告,并(bing)舉行聽證。


               第五章(zhang) 醫療器械的(de)重新(xin)注冊

  第三(san)十三(san)條 醫(yi)療(liao)器(qi)械注冊證書(shu)有效(xiao)期(qi)屆滿(man),需要繼續銷售或者(zhe)使用醫(yi)療(liao)器(qi)械的(de),生產企業應當(dang)在醫(yi)療(liao)器(qi)械注冊證書(shu)有效(xiao)期(qi)屆滿(man)前6個月內,申請到(dao)期(qi)重新注冊。逾期(qi)辦理(li)的(de),重新注冊時(shi)應當(dang)對產品進行注冊檢測。

  第三十四條 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中下列內容發生變化的,生產企業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重新注冊:
  (一)型號、規格;
  (二)生產地址;
  (三)產品標準;
  (四)產品性能結構及組成;
  (五)產品適用范圍。

  第三(san)十五條 醫療器(qi)械注冊(ce)證書(shu)有效(xiao)期內(nei),產品管(guan)理類別發(fa)生(sheng)改變(bian)的(de),生(sheng)產企(qi)業應(ying)當在6個月內(nei),按照(zhao)改變(bian)后的(de)類別到(dao)相(xiang)應(ying)的(de)(食品)藥品監督管(guan)理部門(men)申請變(bian)更重新注冊(ce)。

  第三十六條 申請醫療器械重新注冊的,應當填寫醫療器械注冊申請表,并按照本辦法附件4、附件5或者附件7的相應要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重新注(zhu)冊的(de)受(shou)理與審批程序,本(ben)章(zhang)(zhang)沒有規定(ding)的(de),適(shi)用本(ben)辦法第四章(zhang)(zhang)的(de)相關規定(ding)。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器械,不予重新注冊:
  (一)未完成(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批準上市時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規定提出的要求的;
  (二)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再評價屬于淘汰品種的;
  (三)按(an)照《醫(yi)療(liao)器(qi)(qi)械(xie)(xie)監督管理(li)條例》的規定(ding)撤銷(xiao)醫(yi)療(liao)器(qi)(qi)械(xie)(xie)注冊證書(shu)的。

   第六章 醫療器械注冊(ce)證(zheng)書的變更(geng)與(yu)補辦(ban)

  第三十八條 醫療器械注冊證書載明內容發生下列變化的,生產企業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申請醫療器械注冊證書變更:
  (一)生產企業實體不變,企業名稱改變;
  (二)生產企業注冊地址改變;
  (三)生產地址的文字性改變;
  (四)產品名稱、商品名稱的文字性改變;
  (五)型號、規格的文字性改變;
  (六)產品標準的名稱或者代號的文字性改變;
  (七)代理人改變;
  (八)售后服務機構改變。

  第三十九(jiu)條 申(shen)(shen)請(qing)醫療器械注冊(ce)證(zheng)書變(bian)更(geng)的(de)(de),應當(dang)填寫(xie)醫療器械注冊(ce)證(zheng)書變(bian)更(geng)申(shen)(shen)請(qing)表,并按(an)照本辦法附件10的(de)(de)要(yao)求向原(yuan)注冊(ce)審(shen)批部(bu)(bu)門提(ti)交有關(guan)材(cai)料和(he)說明。原(yuan)注冊(ce)審(shen)批部(bu)(bu)門對申(shen)(shen)請(qing)材(cai)料進行形式(shi)審(shen)查,當(dang)場或(huo)者(zhe)在(zai)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gao)知申(shen)(shen)請(qing)人(ren)需要(yao)補正的(de)(de)全部(bu)(bu)內容,符(fu)合(he)要(yao)求的(de)(de)發(fa)給《受理通知書》。

  第四十條 原注冊審批部門受理變更申請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經審查符合規定予以變更的,發給變更后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并對原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予以注銷。經審查不符合規定的,作出不予變更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變更后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用原編號,編號末尾加帶括號的“更”字。
  變更后的醫療器械注(zhu)冊(ce)證(zheng)書(shu)的有效(xiao)期(qi)截止(zhi)日(ri)與原醫療器械注(zhu)冊(ce)證(zheng)書(shu)的有效(xiao)期(qi)截止(zhi)日(ri)相同,有效(xiao)期(qi)滿應當(dang)申請重新注(zhu)冊(ce)。

  第四十一(yi)條 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丟(diu)失或(huo)損毀的,生產企業應當按照(zhao)本辦(ban)法附件11的要求提交有(you)關材料和說明,向原注冊審批(pi)部門申請補(bu)辦(ban)。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shi)二(er)條 負責醫(yi)療器械注(zhu)(zhu)冊審(shen)批(pi)(pi)的(de)(de)(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dang)按照規定(ding)程序進行(xing)審(shen)批(pi)(pi),并作出(chu)是否給予注(zhu)(zhu)冊的(de)(de)決定(ding)。對違反規定(ding)審(shen)批(pi)(pi)注(zhu)(zhu)冊的(de)(de),應當(dang)依(yi)法追究其行(xing)政責任。

  第四十(shi)三條(tiao) 設區的市級(ji)以上地方(fang)(食品)藥(yao)品監(jian)督(du)管(guan)理部(bu)(bu)(bu)門(men)違(wei)反本辦法規定實施的醫療(liao)器械(xie)注冊(ce),由(you)其上級(ji)(食品)藥(yao)品監(jian)督(du)管(guan)理部(bu)(bu)(bu)門(men)責令限期改(gai)正;逾期不改(gai)正的,上級(ji)(食品)藥(yao)品監(jian)督(du)管(guan)理部(bu)(bu)(bu)門(men)可以直(zhi)接公告撤銷(xiao)(xiao)該(gai)醫療(liao)器械(xie)注冊(ce)證書。已(yi)經被撤銷(xiao)(xiao)醫療(liao)器械(xie)注冊(ce)證書的醫療(liao)器械(xie)不得(de)繼續銷(xiao)(xiao)售(shou)和(he)使(shi)用(yong),已(yi)經銷(xiao)(xiao)售(shou)、使(shi)用(yong)的,由(you)縣(xian)級(ji)以上地方(fang)(食品)藥(yao)品監(jian)督(du)管(guan)理部(bu)(bu)(bu)門(men)負責監(jian)督(du)企(qi)業(ye)進行處理。

  第四十(shi)四條 省級以上(shang)(食品(pin)(pin))藥(yao)品(pin)(pin)監(jian)督管理部(bu)(bu)門對上(shang)市(shi)后的(de)(de)醫(yi)療器(qi)械(xie)進行技術(shu)再評價,并(bing)根據技術(shu)評價的(de)(de)結果(guo)對不能(neng)達到(dao)預期(qi)使(shi)用(yong)目的(de)(de)、不能(neng)保證(zheng)安全有效的(de)(de)醫(yi)療器(qi)械(xie),作出撤銷(xiao)醫(yi)療器(qi)械(xie)注冊證(zheng)書的(de)(de)決定,并(bing)向社會公告。已(yi)經被撤銷(xiao)醫(yi)療器(qi)械(xie)注冊證(zheng)書的(de)(de)醫(yi)療器(qi)械(xie)不得(de)繼續(xu)銷(xiao)售和(he)使(shi)用(yong),已(yi)經銷(xiao)售、使(shi)用(yong)的(de)(de),由縣級以上(shang)地方(食品(pin)(pin))藥(yao)品(pin)(pin)監(jian)督管理部(bu)(bu)門負責監(jian)督企業進行處理。

  第四(si)十五條 有《中(zhong)華人民共和(he)國行政許可(ke)法》第七(qi)十條情形之一的,原(yuan)注(zhu)冊審(shen)批部門(men)應當依法注(zhu)銷醫(yi)療(liao)器械(xie)注(zhu)冊證書。

    第八章 法律責任(ren)

  第四(si)十(shi)(shi)六條(tiao) 違(wei)反本辦(ban)法規定(ding)(ding),申(shen)請醫療(liao)(liao)器(qi)械(xie)(xie)注(zhu)(zhu)(zhu)冊(ce)(ce)時,采取(qu)提供(gong)虛(xu)假(jia)證明(ming)、文件、樣品等虛(xu)假(jia)材料,或(huo)者以(yi)欺騙(pian)、賄(hui)賂等不(bu)(bu)(bu)正當手段騙(pian)取(qu)醫療(liao)(liao)器(qi)械(xie)(xie)注(zhu)(zhu)(zhu)冊(ce)(ce)證書的,注(zhu)(zhu)(zhu)冊(ce)(ce)審批(pi)部門不(bu)(bu)(bu)予(yu)(yu)受(shou)(shou)理(li)或(huo)者不(bu)(bu)(bu)予(yu)(yu)注(zhu)(zhu)(zhu)冊(ce)(ce),并給予(yu)(yu)警告,1年(nian)內不(bu)(bu)(bu)受(shou)(shou)理(li)其(qi)醫療(liao)(liao)器(qi)械(xie)(xie)注(zhu)(zhu)(zhu)冊(ce)(ce)申(shen)請;對(dui)于其(qi)已經(jing)騙(pian)取(qu)得到的醫療(liao)(liao)器(qi)械(xie)(xie)注(zhu)(zhu)(zhu)冊(ce)(ce)證書,予(yu)(yu)以(yi)撤銷,2年(nian)內不(bu)(bu)(bu)受(shou)(shou)理(li)其(qi)醫療(liao)(liao)器(qi)械(xie)(xie)注(zhu)(zhu)(zhu)冊(ce)(ce)申(shen)請,并依照《醫療(liao)(liao)器(qi)械(xie)(xie)監督(du)管理(li)條(tiao)例(li)》第四(si)十(shi)(shi)條(tiao)的規定(ding)(ding)予(yu)(yu)以(yi)處罰(fa)。

  第四十七條 涂改、倒賣、出租、出借醫(yi)療器械注冊(ce)證(zheng)(zheng)書,或者(zhe)以(yi)其他形式(shi)非(fei)法轉讓醫(yi)療器械注冊(ce)證(zheng)(zheng)書的(de),由縣級以(yi)上(食品(pin))藥品(pin)監督管(guan)理(li)部門責(ze)令(ling)改正(zheng),可以(yi)并處3萬元(yuan)以(yi)下罰款。

  第(di)四十八條 違(wei)反本辦法(fa)第(di)三(san)十三(san)條、第(di)三(san)十四條或者第(di)三(san)十五條的(de)(de)(de)(de)規定(ding)(ding),未依(yi)法(fa)辦理(li)醫療(liao)器(qi)(qi)械(xie)(xie)(xie)重新(xin)注冊(ce)而銷(xiao)售(shou)的(de)(de)(de)(de)醫療(liao)器(qi)(qi)械(xie)(xie)(xie),或者銷(xiao)售(shou)的(de)(de)(de)(de)醫療(liao)器(qi)(qi)械(xie)(xie)(xie)與注冊(ce)證(zheng)書限定(ding)(ding)內容不同的(de)(de)(de)(de),或者產品(pin)說明書、標(biao)簽(qian)、包裝標(biao)識等內容與醫療(liao)器(qi)(qi)械(xie)(xie)(xie)注冊(ce)證(zheng)書限定(ding)(ding)內容不同的(de)(de)(de)(de),由縣(xian)級(ji)以上(shang)(食(shi)品(pin))藥品(pin)監督(du)管(guan)理(li)部門依(yi)照《醫療(liao)器(qi)(qi)械(xie)(xie)(xie)監督(du)管(guan)理(li)條例》關于無醫療(liao)器(qi)(qi)械(xie)(xie)(xie)注冊(ce)證(zheng)書的(de)(de)(de)(de)處罰規定(ding)(ding)予以處罰。

  第四(si)十九條 違反本(ben)辦法第三十八條的(de)規定,未依法辦理醫療器械注冊證(zheng)書變(bian)更(geng)的(de),由縣(xian)級以(yi)上(食品)藥品監(jian)督管(guan)理部門責(ze)令限(xian)期改正或者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de),可以(yi)處(chu)以(yi)5000元以(yi)上1萬(wan)元以(yi)下罰款。

  第五十條 根據本辦法第十五條申請注冊后再對產品進行注冊檢測的醫療器械,未按照規定完成注冊檢測即將產品投入使用的,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撤銷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予以公告,并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產品經注(zhu)冊檢測不合格的,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ju)撤銷醫(yi)療器(qi)械注(zhu)冊證書。


                  第九(jiu)章 附(fu)則(ze)

  第五十一(yi)條(tiao) 生產企業系指(zhi)以(yi)自己名義把產品推(tui)向市場,并對產品負(fu)最終(zhong)法律(lv)責任的機構。

  第五十二條 注冊(ce)(ce)產品(pin)系(xi)指獲準注冊(ce)(ce)的醫療(liao)器械及其說明書、標簽、包裝標識等有關(guan)內容與(yu)該醫療(liao)器械注冊(ce)(ce)證書限定內容一致的產品(pin)。

  第五十三(san)條 在醫療(liao)器(qi)械注冊證書有效期內生產的(de)醫療(liao)器(qi)械都(dou)視(shi)為有證產品。

  第五十四(si)條 按醫療器械注(zhu)(zhu)冊管(guan)理的(de)體(ti)外診斷試劑(ji),其(qi)注(zhu)(zhu)冊管(guan)理規定(ding)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guan)理局另行制定(ding)。

  第(di)五(wu)十(shi)五(wu)條 本辦(ban)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du)管理局負責解釋(shi)。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fa)自公布(bu)(bu)之日起施行(xing)。國家藥(yao)品(pin)監督(du)管理局于2000年4月5日發布(bu)(bu)的《醫療器(qi)械注冊管理辦法(fa)》同時廢(fei)止。


  附件:1.醫療器械注冊登記表格式
     2.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注冊申請材料要求
     3.境內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申請材料要求
     4.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重新注冊申請材料要求
     5.境內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重新注冊申請材料要求
     6.境外醫療器械注冊申請材料要求
     7.境外醫療器械重新注冊申請材料要求
     8.未獲得境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的第一類境外醫療器械首次注冊申請材料要求
     9.未獲得境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的第二類、第三類境外醫療器械首次注冊申請材料要求
     10.醫療器械注冊證書變更申請材料要求
     11.補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申請材料要求
     12.醫療器械注冊臨床試驗資料分項規定


 

更多
收起
全國服務熱線:

400-9905-168

關注我們

廣州格慧泰福(GHT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