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程序
編號:京藥監備—24(械)
辦理機關: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以下簡稱市器審中心)]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6號)
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6號第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
3.《》(國食藥監械[2009]833號)
4.《關于印發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9]834號)
5.《關于印發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無菌醫療器械實施細則和檢查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9]835號)
6.《關于印發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植入性醫療器械實施細則和檢查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9]836號)
7. 《關于發布部分高風險醫療器械品種的通知》(食藥監辦械[2009]131號)
收費標準:不收費
期限:自接收材料之日起55個工作日(不含送達期限)
適用范圍: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
辦理程序:
一、申請與接收
1.對于申請產品中既包括無菌產品也包括植入性產品的,企業應分別進行申請;
2. 對于申請產品中既包括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認證管理中心負責檢查的產品也包括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檢查的,企業應分別申請。
申請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質量體系檢查的基本條件:
1. 企業應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運行至少3個月以上;
2. 通過試運行,已完成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潔凈車間等相關驗證、確認工作;
3. 已完成產品設計驗證,并取得由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檢驗報告;
4.已完成產品設計確認;
5. 已對照有關要求完成自查、整改。
企業登陸進行網上填報,并依據辦理范圍的規定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一式三份,以下簡稱《表1》)()
申請企業填交的《表1》所填寫項目應齊全、準確,填寫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并對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除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需親筆簽名外,所有內容應當打印。
2. “企業名稱”、“注冊地址”、“生產地址”、“負責人”、“生產企業許可證編號及生產范圍”、“生產企業許可證頒發日期”應與《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一致。
3. “既往質量管理體系檢查情況”應至少明確最近一次質量管理體系檢查的情況,至少應包括檢查日期、覆蓋產品、檢查單位、檢查結論、主要問題等內容。
4. “申請檢查產品基本情況”表應按照每一個產品單獨填寫。
按照《實施規定》的要求,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認證管理中心負責組織考核的部分高風險產品,還應登陸藥品認證管理中心網站()點擊進入“醫療器械GMP檢查”欄目,選擇“器械品種檢查”進行網上申報,并將申請表打印后遞交辦理。
(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生產企業組織機構圖。
(四)生產企業負責人、生產、技術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簡歷、學歷和職稱證書復印件。
(五)申請檢查產品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復印件(如有)、擬注冊產品標準(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應提供經過復核的產品標準)。
(六)生產企業總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生產區域分布圖。
1. 生產企業總平面布置圖應準確清晰,至少應包括生產區域、檢驗區域、庫房等;
2. 生產區域分布圖,應準確清晰,應明確生產區域的劃分;
生產無菌醫療器械的,還應提供潔凈室的功能間布置圖(一般包括更衣室、潔具間、人流和物流通道、水處理房、空氣凈化系統機房等)并標明人、物流向和空氣潔凈度等,還應提供空氣凈化系統的送風、回風、排風平面布置圖。
3. 工藝流程圖應準確、清晰,能如實反映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并標明主要控制點。
(七)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目錄。
(八)有效版本的質量手冊及程序文件
(九)產品注冊檢測報告(產品、產品標準和說明書均沒有變化的重新注冊除外)
(十)生產無菌醫療器械的,應當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一年內的生產環境檢測報告(包括全部生產、檢驗用潔凈間)。
(十一)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結論為“整改后復審”和“未通過檢查”的,重新申請檢查時,除以上資料材料外,還應遞交復查申請和整改報告。
(十二)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并對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真實性自我保證聲明應由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十三)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
標準:
1. 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應簽字,逐份加蓋企業公章。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裝訂成冊;
2. 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注明日期,加蓋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3. 生產企業提交的《表1》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4. 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崗位責任人:受理辦材料接收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
1. 按照標準查驗申請材料。
2.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接收,填寫《接收材料憑證》,簽字并注明日期,將《接收材料憑證》交與申請人。
3. 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當場不能補正的,告知申請人補齊有關材料后重新申請。
期限:2個工作日
二、材料審查和現場檢查
(一)材料審查
標準:
1.《表1》所填寫項目應齊全、準確。
2.《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在有效期內。
(2)申請考核的產品和生產地址應在《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核定的范圍內。
3. 生產企業總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生產區域分布圖。
(1)生產企業總平面布置圖、生產區域分布圖應符合《無菌醫療器械實施細則》和《植入性醫療器械實施細則》的要求;
(2)工藝流程圖應如實反映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控制點標注明確。
4. 生產企業負責人、生產、技術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的基本情況應符合《實施細則》的要求。
5.質量手冊及程序文件應為有效版本。
6.生產無菌醫療器械的,應當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一年內的生產環境檢測報告。環境檢測報告應符合《實施細則》的要求。
7. 資料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企業應在2個月內提交補充資料。
8.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結論為“整改后復審”的,企業應在6個月內重新申請考核,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交復查申請及整改報告、《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匯總表》及《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結果通知書》復印件。
整改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上次規范檢查的情況、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2)整改的實施過程和完成情況。
注:對于申請高風險醫療器械產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的,應按要求在5個工作 日內將資料材料寄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認證管理中心。
崗位責任人:市器審中心審查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
1. 按照標準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填寫《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資料審查表》(以下簡稱《表2》)。
2. 需補充修改材料的,告知申請人一次補充修改材料意見及期限,同時出具《補充修改材料通知書》,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補充修改材料符合標準的,網上填寫《審批流程表》,使用電子簽章。
3. 對于生產企業未在2個月內提交補充資料材料并無正當理由的,提出退審意見,。
4. 補充修改材料內容仍不符合標準的,提出退審意見。
期限 :8個工作日
(二)現場檢查
標準:
1. 組織對企業進行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依據《實施細則》的要求進行檢查。
2. 如實記錄現場檢查的情況,填寫《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記錄表》(以下簡稱《表3》)、《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匯總表》(以下簡稱《表4》)、《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意見表》(以下簡稱《表5》),檢查記錄清晰、齊全。
崗位責任人: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
1. 對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依據《實施細則》的要求進行檢查。市器審中心組織現場檢查,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生產企業,檢查組為組長負責制,小組成員由2~3名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員組成。
2. 按審查標準進行現場檢查,填寫《表3》、《表4》、《表5》。
3. 《表4》應一式二份,由生產企業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一份交給企業留存。
期限:30個工作日
(三)材料整理及復核
標準:
1.對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進行復核;
2.對現場檢查意見進行確認。
崗位責任人:市器審中心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
1.對符合標準要求的,提出同意的意見,;
2.對現場審查意見有異議的,經與審查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后,出具復核意見。
期限: 10個工作日
三、核準
標準:
1.對復核意見進行確認;
2.簽發核準意見。
崗位責任人:市器械審中心主管主任
崗位職責及權限:
按照核準的要求對資料材料進行核準,出具核準意見。
期限:5個工作日
注: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結論為“未通過檢查”,企業應在6個月后按照本辦法重新申請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交整改報告、《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匯總表》及《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結果通知書》復印件。
四、批件制作
標準:
1.全部審查記錄填寫齊全;
2.全套申請材料符合規定要求;
3.審查文書等符合公文要求;
4.制作《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結果通知書》(以下簡稱《表6》),內容完整、正確、有效,加蓋的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技術審評專用章準確、無誤;
5.制作的《表6》中須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以及投訴渠道。
崗位責任人:市器審中心審查人員與受理辦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
1. 同意的,制作《表6》,加蓋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專用章。
2. 不同意的,制作《表6》,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及投訴渠道。
五、送達
標準:
1.計算機系統短信通知申請人辦理結果,憑《接收材料憑證》發放《表6》、退審材料;
2.送達人員在《送達回執》上的簽字、日期準確、無誤;
3.不符合標準的,送達人員將《表6》和退審材料送交申請人;
崗位責任人:受理辦送達窗口人員、市器審中心審查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
計算機系統短信通知申請人辦理結果,憑《接收材料憑證》領取《表6》、退審材料,雙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注明日期。
期限: 10個工作日(為送達期限)
GHTF格慧泰福醫藥機構提供GMP服務包括:
1. 中國醫療器械GMP質量體系法規建立輔導
2. 中國醫療器械GMP質量體系法規模擬工廠檢查與審核
3. 中國醫療器械GMP質量體系法規GMP審核現場陪同
4. 審核企業目前已經建立的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
5. 以GMP標準提出審核意見,并完善現有體系,達到GMP的規定
6. 長期為企業提供跟進評審服務,中國醫療器械GMP質量體系法規常年顧問服務
7. 醫療器械GMP各類驗證與確認文件編寫技術服務
格慧泰福根提供國家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咨詢服務具體可以包括以下:
1. GMP認證計劃制定
根據企業現狀,對比GMP要求,為企業制定切實可行GMP認證計劃,包括制定時間表、整改步驟、認證流程等。
2. 設施設備咨詢服務
a) 潔凈廠房的設計或改造;
b) 生產、檢驗設備與GMP要求的符合性,根據情況提出整改措施;
c) 潔凈廠房驗證輔導。
3. 體系文件咨詢服務
a) 對企業現有質量體系文件進行審查;
b) 指導企業文件編寫、培訓和實施工作;
4. 設計和開發文檔編寫輔導根據GMP要求,輔導企業進行設計和開發文檔的編制及風險管理的實施。
5. 采購管理咨詢服務
為企業制定符合要求的采購程序并指導實施,協助企業進行供應商管理。
6. 生產管理咨詢服務a) 指導企業進行設備、工藝的驗證確認,包括須驗證的項目、驗證計劃、驗證方案、驗證實施、驗證報告的編制。
b) 指導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訓和實施。
7. 檢驗測量咨詢服務
a) 指導企業安排產品生產全過程的檢驗工作;
b) 對檢驗室設施設備、檢驗項目、方法進行評估,提出整改措施。
8. 人員培訓
對企業各級人員進行GMP培訓,提高企業人員素質。
9. 其他方面
a) 銷售和服務流程的指導
b) 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c) 顧客投訴和不良事件監測的指導
d) 內審、管理評審的指導
9. 其他方面
a) 銷售和服務流程的指導
b) 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c) 顧客投訴和不良事件監測的指導
d) 內審、管理評審的指導
-
服務流程資料添加中....
- 官方收費資料添加中....
- 基礎法規資料添加中....
- 相關服務資料添加中....